根据“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茅以升家乡奖项的管理工作,特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目的

  茅以升家乡教育奖和土木工程奖是茅以升科技教育奖项中的两个家乡奖项。旨在纪念家乡先贤茅以升教授,促进家乡科技普及、教育和土木工程事业的发展,奖励对家乡作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学生。

  第二条:具体奖项

  一、茅以升家乡教育奖

  奖励对茅老家乡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两年一次。名额分配:①高等教育6名。其中:江苏大学2名,江苏科技大学1名,镇江高等专科学校1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1名,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1名。大专院校及技校的名额全部用于在校学生。②普通教育6名。其中:教育工作者2名,主要用于小学、初中和高中的一线教师;学生4名,主要用于高中阶段学生。

  二、茅以升家乡土木工程奖

  奖励对茅老家乡的土木工程建设(指交通工程和建筑工程两个部分)在科研、设计、咨询、监理、新技术推广及施工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每两年一次,每次交通工程和建筑工程各1项,每项最多申报3人。
  茅以升家乡奖项的获奖人数及奖金数额,今后将随基金成员单位和基金数额的变动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管理机构

  为协助“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搞好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家乡奖项的具体工作,特设“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家乡奖项管理小组”(简称“管理小组”)。

  一、管理小组职责

  1、做好家乡奖项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负责奖项申报、评审的事务工作;

  2、负责与北京“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联系、资料收集、汇总、上报、下发等工作;

  3、有关财务的收支、管理工作。

  二、管理小组的组织领导

  1、管理小组由茅以升基金管委会在镇江的常委、委员及市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科协和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的负责人各1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由茅以升基金管委会在镇江的常委、委员和有关同志分别担任。

  2、管理小组受茅以升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

  3、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江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由镇江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担任办公室的正副主任。

  三、经费

  奖项的奖励金按茅以升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办法

  由管理小组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奖励项目的内容,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5-7人,组成具有一定专业权威的民间性质的评审委员会(设普教、土建、交通三个评审委员会)。其主任由管理小组中的有关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各评审委员会推荐产生。各评审委员会按其奖项的评审标准负责评审本专项的获奖人员的推荐名单。

  二、评审要求

  1、按规定的专业、地域、申报对象的范围、时间跨度、评审条例和要求,申报人整理材料及资料,由所在单位核实后,报给主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按规定名额选拔获奖人员名单。

  3、高校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由各校根据条件和名额,在本校组织发动和评选,报管理小组审定。

  4、根据评审委员会的选拔名单,由管理小组审查后,推荐给茅以升基金管理委员会最终审定。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
家乡奖项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