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在本月10日登载了钱学森同志所作的“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训练”一文,这是我们科学技术界的一件大事,因为它对我们学校中的教育改革是会有很大的影响的。我个人尤其欢迎这篇文章的发表,因为它是非常富有科学性和思想性的,读了使我得到很大启发。启发何在呢?自从1950年4月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过一篇“习而学的工程教育”以来,我经常不断地在报上和会议中,重复提出这个主张,并且把这个主张简化为一个公式:“实践——理论——实践”;一句话:“专业基础上理论化”。但是,这样多年来,除了光明日报上因我写过一篇关于业余教育牵涉到这个问题,发表过一篇反驳的文章(见新华半月刊,1957年,第5、第7两期)而外,据我所知,就再也没有其他同意或不同意的文章了,我为此一向有“孤掌难鸣”之感。现在好了,有了钱学森同志的这篇文章,而文章中的许多论点又是和我的论点针锋相对的;下棋而遇到对手,是最令人高兴的,在对手的棋法中,必然会学习到很多东西,这不是很大的启发吗?

      我恳求光明日报允许我和钱学森同志把报纸当作我们不同意见的争鸣园地。现在就提出一些问题,转请钱学森同志指教。

      为了简化起见,钱学森同志的这篇“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训练”的文章,一下简称为“钱文”。

      首先,我承认“钱文”有很大的代表性;可以说,凡是科学技术工作者,根据切身经验,都会有相同或相似的。这就是:在科技工作的基本训练中,理论课是基础,应当先学,专业课是技术,应当后学。如果允许我把这个论点简化为一个公式,那就是:“理论——实践——理论”,简化为一句话,那就是“理论基础上专业化”。如上所说,我个人的主张,是和这恰恰相反的。在上面提到的那篇反驳我的文章中说“从哲学上来说,认识过程一般地是由具体到抽象,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但是,教育内容顺序的排列和教育方法的运用,就不应该机械会用这种公式,”因为课程顺序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排列是教育上的“客观规律”,是“数千年来学习的经验证明的”。由于过去学习经验竟然形成了“客观规律”,因而教育内容就不能“机械套用”哲学上的认识公式,这恐怕也就是“钱文”中的重要论点而会有很广泛的代表性的。

      不错,我所主张的“专业基础上的理论化”的学习程序正是根据哲学上的认识公式,也就是:“实践——理论——实践”的公式而来的。如果它是和教育上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话,那就要研究为什么教育上会形成一个和哲学认识论相抵触的“客观规律”。

      “钱文”第一段里说:“实践并不是取得知识的唯一方法,我们还可以学习前人和他人实践的总结,来加速取得知识。”第二段里说:“学习前人主要靠读书,在学校里学习就是继承前人的经验。”学习本来包括“学”与“习”的两个内容,学指理论,习指实践,在旧社会里,一向认为学在前而习在后,所以“论语”里的“学而时习之”,用的就是“理论——实践——理论”公式,而这的确是“数千年来的经验证明的”。人类的知识是历代累积下来的,学习首先就要继承前人的经验,而不可能要亲身实践才相信,这是毫无问题的,比如有关地理、历史的知识,几乎全部就都是从书本中得来的。但这是不是说,所有人类已有的知识都应当先学而后习,而只有发现新知识,才要从总结经验开始,然后才上升到理论呢?是不是哲学上的认识论,指的只是认识前人所未有的知识,而不包括自己所没有的知识呢?如果说,学习就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识,不管这知识是前人已有或未有的,那么,这就要看用什么方法才能加速取得这种知识,并且所取得的知识才能巩固。这里倒是有个教育上的“客观规律”,那就是:“由浅入深”,“由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所谓“浅”,所谓“然”,应当就是感性认识,所谓“深”,所谓“所以然”,应当就是理性认识。这个客观规律就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我们不应当狭义地解释“感性”为当时当地的亲身感受,而应包括过去的经验在内。“读书”时读到两句话,一句是有自己经验为基础的,那就了解较深,一句是没有的,那就概念模糊,但这两句话同样不是在当时当地亲身感受到的。因此,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应当把哲学上的认识论也当作是教育上的客观规律,学习的程序也应当是“实践——理论——实践”的公式。这个公式的涵义就是“实践论“所指示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在小学时应当有一个循环,在中学、大学时应当有较高级的循环。现在的教育都要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也就是要理论结合实际,那么,从小学到大学,为什么不能实现每个阶段的先实践后理论的结合,而要把大学第一年的理论和中学最后一年的时间相结合呢?

      “钱文”第三段里提到“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所谓基础课就是一般所了解的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就是专业技术课。仅仅从这两个名词来看,现在一般就都认为理论是:“基础”,技术是“高楼”,必须先打基础,才能后起高楼。但是,为什么理论是基础,而技术是在理论上造起的高楼呢?这就是把科学当作理论,技术是科学的“应用”,科学既然在前,应用就必然在后了。这就是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改造自然,来造起高楼。这就是科学所以能指导生产的原因。但是,教育是为生产服务的,不是指导生产的。恰恰相反,生产(包括物质与精神)是要指导教育的,是要向教育提出要求的,要求培养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既然是要有文化的劳动者,那么,文化和劳动,究竟谁是教育的基础,谁是高楼呢?到底是理论还是实践是学习的基础呢?至少应当说是互为基础,就是在实践和认识往复循环时,在这一时实践是基础,在那一时理论是基础,而不应当把基础的美名完全归之于理论。更正确地说,应当是“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能过来为实践服务”(“实践论”)。基础理论这个名词定出理论的性质,那是对的,理论基础这个名词,贬低了实践的作用,那就不对了。因此,我建议,基础课与专业课这一对名词,应该改为理论课与专业课。理论课里当然会提到专业,专业课理论也必然要谈些理论,而且理论要很好和实际结合,但这两种课应当各有其主要的内容。

      “钱文”第四段末尾说:“所以把基础课并入专业课是与科学发展的过程相反的”,就是说教育制度应当和科学发展过程相一致,这点本来说是对的,但还不是根本所在,根本是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所有教育制度,科学发展方法等等都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都要由经济基础来决定,它们彼此之间就必然会相互一致了。封建时代有封建的教育制度,如同中国的“科举”。资本主义兴起后,有了新式的学校制度,它的特点是“为教育而教育”,因为教育与生产属于两个主人,只好各行其是,于是:(a)学生不事生产,专门读书,成为一个特殊的学生阶层,(b)不能长此脱产,学生受教育就有了一定限期,不论所读何书,不论学习情况,一概几年“毕业”,毕了学业之业,而“开始”(英文中,大学毕业这天,叫做“始业日”)谋生之业,(c)为了谋生便利,学校课程以培养通才为目的,多讲应用最广的理论,少学前途未完的专业,(d)因为重视理论,脱离实际,学生要到毕业后,才有生产实践的机会,在谋生中还要补课,因而他的学习公式就是:“理论——实践——理论”。(e)其结果,学校特别是大学,成为世外桃源,工农子弟望尘莫及,把整个教育制度形成一座“宝塔结构”,小学生最多,中学生较少,大学生更少,形成高不可攀的宝塔尖。同样,科学发展的过程也是由社会制度来决定的。近代的自然科学是怎样兴起来的呢?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教授学者的上层知识分子(工农群众是没有分的),在学校里,在学会里,(不是在工厂里或农场上)“为科学而科学”逐步发展起来的。科学虽然是生产经验的总结,但教授学者们都无生产经验,只能从书本中把经验当作理论承继下来,然后从这理论出发,进行研究,因而他们的科学工作方式是:“理论——实践——理论”。其结果就是现在通行的,我所谓“学科系统化”的专门科学。因此,“钱文”的这段里说:“今天的每一个基础学科比起早先的自然哲学有更强的系统性,更精炼了,更概括了”;第5段里说:“基础学科也就因为它比较概括,内容也就比较深入地表达了自然世界的规律;概括是说其普遍性,深入是说接触到本质”,他所谓的系统、精炼、概括,都是从学科角度出发的,也就是从物质运动的形态出发的,因而所谓普遍,就是同一种物质运动形态可以发现于多种的生产活动,即专业技术,之中,所谓本质就是物质运动形态的本质,而非物质运动的作用的本质,因为学科是按物质运动的形态来分,而非按物质运动的作用来分的,比如同是分子振动而形成的波的作用,在电学里就有电波,在光学里有光波,声学里有声波。如果按照物质运动的作用来划分自然界的知识,那么,这些作用就表现在改造自然的生产技术之中,自然界的知识就可按照不同于学科系统的另一种系统来划分,而形成我所谓的“生产系统化”的专业科学。这种专业科学的发展过程是:“实践——理论——实践”。自然界的知识当然只有一个,但如何扩大知识,如何划分知识,就可有按照学科或生产的两种不同系统的方法,而使自然科学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一是专门科学,一是专业科学。专业科学是要在生产现场中,而不是学校中,调查研究发展起来的,参加发展专业科学的人,除了教授学者,还有工农群众,因而专业科学应当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产物,就同专门科学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我认为专门科学与专业科学应当同时发展,配套成龙。如果说,先学“基础课”后学专业课的教育制度是和专门科学的发展过程相适应的,那么,先学专业课,后学理论课的,按照“实践——理论——实践”公式的教育制度,就一定不能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科学发展过程相适应吗?我们的科学发展方法和教育制度一定要和我们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专业科学是一种可以建立的自然科学的形式,先学专业课,后学理论课,是一种可以建立的教育制度。

      “钱文”第5段末尾说:“不掌握好基础课,不先掌握好自然的一般规律和自然现象的共性,就难于应付变化很快的专业科学技术;先有一个不大变化的坚固基础,就好在这上面随着需要建起强大的结构”。先弄清楚怎样叫自然的一般规律,怎样叫自然现象的共性。如果要“一般于”所有的科学技术工作者,那么,如同“物质不灭”,“能量守恒”等二规律,确是应当首先学习的自然现象的共性,因为这都是起码的科学知识,应当在小学或中学的“实践——理论”的初级循环里,很早就拿到手了。如果说要为各种不同的专业技术,每种都求出其一般的规律和现象的共性,那么,这个一般或共性就应当有其一定的范围和限制。不能说:“学了数理化,行行都不怕”,因为数理化的内容,每种都是浩如烟海的,你的一行该学多少,我的一行该学多少呢?最好的例子莫如“钱文”第七段中所述作者自己的经验。他因为搞高速飞行问题,感到以前在旧上海交通大学所学的基础课,内容比较贫乏,“基础不行”才又补学了数学分析、偏微分方程、积分方程、原子物理、量子力学、统计力学、相对论、分子结构、量子化学等等。啊呀!好大一连串的基础课!不要说旧上海交通大学不可能开这么多的基础课,就是今天的上海交通大学能不能全开,也可能是成问题的。胡说一下,假如旧上海交通大学倒是开了那么多的基础课的,但是作者后来搞的不是高速飞行问题,而是什么别的尖端技术问题,这个问题又需要一些其他基础课,那么,作者不是一样还要再补些课吗?既然总是要补,索性等到搞尖端问题时再补,不是更切合实际吗,不是让旧上海交通大学可以“少受点罪”吗?因此,如果专业未完,而先要学基础理论课,这个理论课的范围是非常难于决定的,因为不知要“一般”到如何范围,“共”则如何程度。这正是“理论基础上专业化”的教育制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说,先把专业定下来,再学理论,那不就成为我所说的“专业基础上理论化”的教育制度吗?我主张先学技术课,后学理论课,就是“先知其然,后知其所以然”,先习其所当习,后学其所当学。这样说来,技术课就成为基础,而理论课就是上面的高楼了。但是,理论上面还有更高级的实践,第一层楼的结构,又成为第二层楼的基础,因而实践和理论应当是互为基础,互为结构的。至于说到专业科学技术是变化很快的而基础理论是不大变化的,这个基础是稳定坚固的,那么就要看所谓理论究竟包含些什么东西。我认为科学理论至少有两个内容,一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一是自然规律之间的内部联系,也就是规律的系统化。客观规律是不变的,是稳定坚固的,但规律如何应用于专业技术,哪些要,哪些不要,哪些在前,哪些在后,才能指导生产,那么,这个系统化工作就要随着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日新月异,而跟着起变化了。这就是我所主张的专业科学的形成过程。专业科学应当是发展得很快的。“钱文”中所谓“不太变化的坚固基础”指的是基础学科的理论,在学科里,自然规律是按照学科要求而系统化起来的,这种系统化的变动,确是比较少的,是可以上百年而不变的,但是,几个学科“杂交”,就产生新学科,学科发展的变化也仍然是很快的。不能因为学科系统化的基础理论比较稳定,就指作专业技术的坚固基础,因为专业技术所迫切需的科学理论是与它直接有关的自然规律和这些规律在本专业生产中的内部联系,即规律的生产系统化。学科系统不论如何稳定,对于解决生产系统中的技术问题,总不是那么直接的。

      “钱文”第六段里说,:基础课和专业课,“本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不同味道的菜,混在一起吃”,……“不能都学好”。“就是造房子也是先打基础,后起高楼,没有基础和房子一起建的道理。”理论课和专业课,一是为了理论,一是为了实践,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但有联系,而且不能绝对化,就是说,理论课里也可提到专业,而专业课里也不妨涉及理论。虽然“味道不同”但也不妨“混在一起吃”,现在通行的所谓“边干边学”,不就是混在一起吃吗?有什么坏处呢?既可调剂口味,又可配合营养,还可消化得快些。而且所谓混在一起,也还是有先后次序的,边干边学总是先干后学(对的)或先学后干(不对的)。问题是,不论是分开吃或混来吃,主要看哪种方法可使学习多快好省,这就要看实践的结果了。造高楼当然由下而上,如同学习的由浅入深,但是如果下层就是上层的基础,那么,在“装配式”结构里,倒是有上下层同时动手的。

      “钱文”第八段里提到对于基础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要往返循环学习,打几个回合,愈打愈深,确是经验之谈。本来这就是“实践论”里指出的“认识的深化的运动”。不过这个运动应当是唯物的而且辩证的,应当是“由感性认识到理论认识的推移的运动”。在打每个回合时,是先打出“基础”,然后回合到专业,还是先打出专业,再回合到“基础”呢?我认为应当先打出专业,然后再回到理论,个个回合如此,“螺旋上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实践论”)。

      “钱文”第九段中提到“科学技术工作者也要像工人一样地研究手艺”,“必须首先有良好的科学工作习惯”。如果先学理论课,后学专业课,那么,这个手艺,这个习惯,就只好从实验室里首先养成了,而这比起生产实践中一个工人的手艺和习惯,就差得很远了,因为环境的要求不同。但是,先学专业课,并在这个专业的生产现场中劳动锻炼,然后再学理论课,这不是可以更早地讲究手艺,更巩固地养成工作习惯吗?有一本书叫“粉墨春秋”,是盖叫天先生的艺术经验谈话记录,讲的是京剧演员的基本训练,很值得一看,我读了深受感动并增强了我对教育的主张的信念。从方式方法上来讲,一个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基本训练是应当和一个京剧演员的基本训练相同的,“钱文”第十五段中也提到“要演好戏,不练功是不行的。”和任何其他一种职业的基本训练相同的,其中最普遍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就是:“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而“认识有待于深化”(“实践论”)

      “钱文”第十段中说:“养成这种(推理要锐利)能力的基础是基础学科,我们是运用基础学科的原理来判断事物。”这里又要谈到自然规律和规律的系统化问题。所有“基础”学科都是按学科系统来排列自然规律的,熟悉于某一学科的系统,当然就会判断有关这一学科的事物,但是如果遇到一种事物,牵涉到许多不同的学科,比如某一生产中的理论问题,那么,光凭一个人的能力就不够了,就要集合所有有关这一生产问题而分属于各学科的人来共同解决了。只有熟悉于某一种生产中所需自然规律的系统的人,才能敏捷地根据生产原理来判断这种生产中的事物。

      “钱文”第十五段中说:“但我们在高等院校里学习是继承前人的创造,而不是复演历史,那就得反过来作:先讲基本训练,而后讲专业知识”。这里所谓基本训练包括“基础”知识和一全套科学技术工作的操作方法和习惯,也就是包括理论与实践。在高等院校里,先讲基本训练,即先讲“基础”知识和操作方法,这本来是可以的,而且这正是我们高等院校的传统。但是,如果说,先讲专业技术,先来实践,然后再讲基础理论,这就不是继承前人创造,而是复演历史;这,我就想不通了。同是一个理论课,同是一个专业课,如果先讲理论,那就不是复演历史,先讲专业,那就是复演历史,这是什么道理呢?如果说是复演历史的话,那么,先来专业实践,后来基础理论,只能说是“复演”科学产生的“历史规律”,即“生产出科学”,而不是复演已有的科学理论的产生过程。正如“钱文”中接着所说:“人们创造的过程和学校里的学习是不该混淆的”,学习总是继承前人的创造,而不是复演历史的。但是,不论创造或学习,“理性认识依赖于权威性认识,感性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实践论”)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总是不破的。按照这个认识论,就得把先学理论,后学专业的传统学习方法,反过来作,“先掌握技术,后学基础理论!”

      “钱文”第十五段最后说:“因此,什么先掌握技术后学基础理论,……等说法,那都是错误的。”是真的错误的吗?



1961年6月14日